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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部門餐廳內用飲食禁用免洗餐具,首週開出5張警告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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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07-20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廢管處 ]

環保署自本(95)年7月1日起,限制政府部門的員工餐廳,在餐廳內用飲食不可以提供各類材質的免洗餐具,包含杯、碗、盤、碟、餐盒、餐盒內盤、筷子、湯匙、刀、叉及攪拌棒等。經統計,執行首週全台共計開出5張警告單,並限期(約3~14日)改善,對於期限屆滿第二次稽查及其後仍違規者,則可處1,200元至6,000元罰鍰。

據環保署統計,政策執行首週(7月1日至7月7日),各級環保單位針對555家附有餐廳的政府部門,共計稽查417家(稽查比例達75%),稽查結果絕大多數(98.8%)的政府部門餐廳皆已符合規定,將內用餐具改用可重複清洗餐具,包含筷子、湯匙等也都改用不銹鋼或美耐皿材質,顯示各級政府部門皆能配合政策,共同落實垃圾減量。

在稽查417家政府部門員工餐廳中,僅有5家餐廳違規提供免洗餐具,遭開立警告單,分別為台北地方法院(內用飲食使用紙餐盒及紙餐盤)、台北菸廠(內用飲食使用免洗筷、紙碗)、高雄市政府(內用飲食使用紙杯)、嘉義縣政府及嘉義縣稅捐稽徵處(內用飲食使用免洗筷及湯匙),其中高雄市政府及嘉義縣政府為當地環保局之上級單位,仍遭環保局開單警告,顯示環保單位貫徹落實政策之決心。

環保署表示,政府部門員工餐廳自7月1日起實施,至於公私立學校的餐廳,則將於本(95)年9月1日起實施,管制對象總計約800多家,預估實施後,每年將可減少2,600公噸的免洗餐具用量。

環保署呼籲各級政府部門的員工餐廳,確實遵守免洗餐具限制使用之規定,各縣市環保局自7月1日起每個月將會至少稽查轄內列管對象數量的15%。政府部門或公私立學校若針對規定仍有疑問,可至專屬網站(網址:http://211.20.123.92/9511/)查詢相關法規,或餐具清洗服務業者清單與聯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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