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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機車惱人噪音,快上環保署網頁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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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音振動
98-09-02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空保處 ]

街道上惱人的汽機車噪音是否已嚴重影響你的生活安寧?即日起你可上環保署網站檢舉,而被檢舉的車主,應於指定期限內將被檢舉的汽機車開至指定地點接受檢驗,未前往接受檢測或經檢測不合格者,依法處新臺幣1,8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並通知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將按次處罰。環保署表示,為有效處理日益增加汽機車噪音陳情案件,該署依新修正的噪音管制法第13條授權,已於98年9月2日發布「使用中機動車輛噪音妨害安寧檢舉辦法」,並建置檢舉網站,即是期望藉由你我的力量,共同維護周遭生活環境安寧。

對於改裝車及飆車噪音擾寧問題,環保署指出,過去各縣市政府環保局與警方配合執行防飆專案,對於有噪音污染之虞的改裝或老舊汽機車進行路邊攔檢,惟屬例行業務,無法全面阻絕噪音情形嚴重的汽機車。因此,該署為加強使用中汽機車噪音管制,讓受汽機車噪音影響的民眾能有方便的舉發管道,發現有噪音過大之虞的車輛,如同檢舉烏賊車一樣,可上環保署網站或以傳真、郵件方式提出檢舉。

環保署又表示,由於噪音污染無色無味且不會殘留,不像檢舉烏賊車時可利用照片記錄當時空氣污染的情形,因此,為維護檢舉人與被檢舉人雙方的權益,規定檢舉人提出檢舉時必須提供發生時間、地點、車型及車號等資料,同時也必須提供檢舉人的真實姓名、聯絡電話及住址,以供環保局進行該檢舉案件的查證作業,再通知被檢舉車輛於指定時間內至指定地點接受檢驗。另方便車主到檢,通知到檢的汽機車可跨縣市檢驗,各縣市檢驗場所如附。

雖然檢舉汽機車噪音依法不提供獎勵金,環保署仍呼籲受汽機車噪音困擾民眾,踴躍上網(網址:http://noisecar.epa.gov.tw)檢舉。另該署亦提醒車主切勿任意改裝引擎或拆除消音器,造成噪音擾民,以避免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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