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單

環境部新聞專區

發現廢棄車輛,請撥080085717

:::
其他
90-01-22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監資處 ]

行 政 院 環 境 保 護 署 新 聞 資 料 九十年一月二十二日 環保署提供  

環保及警察單位的廢車查報、張貼、移置、貯存作業一直是廢車回收管道中,相當重要的一個環節,也是各個回收管道中,具有公權力而能較有強制性的廢車回收管道。近年因民眾所得提升,對於生活品質要求日益提高,車輛汰換的比例及速率持續增加,導致廢車數量急速增加。影響所及大街小巷常可見廢機動車輛棄置其間,不但造成環境髒亂也影響觀瞻,更佔用了有限的公共空間。因此政府單位處理佔用道路及停車位的廢棄車輛,也相對的被要求要有越來越高的處理效率,因此行政院環保署積極推動快速清除廢車方案,並持續針對廢車清除作業訂定及修正相關法規,以提高處理績效,使占用道路疑似廢機動車輛的查報移置作業,得以於四十八小時內獲得適當的處理,而目前全國環警單位執行廢機動車輛四十八小時查報張貼移置作業,於八十九年一月至十一月拖吊疑似廢車共完成移置八九、八九九輛。

民眾若發現路邊有佔用道路廢棄車輛,請撥080085717(諧音您幫我清一清)免付費服務專線檢舉,為了方便服務人員的後續處理作業,請記得紀錄廢車的車種、廠牌、顏色、地點、有車牌者須含車牌號碼,好告知服務人員為您處理並轉達相關單位進行清除處理等作業。

回到上一頁

看了這則新聞的人也看了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