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為加速了各領域學者加入環境教育行列,並擴大環境教育之成效,特委託國立臺灣大學與中華民國環境教育學會於102年10月26及27日在臺灣銀行行員訓練所,舉辦為期兩天之「102年環境科學/工程與環境教育研習工作坊」,共有60位環境科學、工程、環境教育及其他領域背景之學者參加。
環境教育雖然有其定義與範疇,但不同學術背景與工作領域者慣於以其學門或熟悉之材料與思考方式予以詮釋,因此常有不同之看法,環保署作為環境教育法之中央主管機關,特辦理此活動,期待有更多學者投入環境教育,成為環境教育種子教師。
「環境教育」是「為了環境的教育」,緣此,所有能夠提供環境保護與永續發展的教育活動皆屬環境教育的範疇。又環境教育是一種價值教育,也是一種公民教育過程,其「內容」與「教育過程」均為無法偏廢之要素。長期以來,環境工程界專長於「環境內容」,而環境教育界專長於「教育過程」,我國能綜合兩項要素,進行「具有價值判斷內涵、題材代表性、前瞻性與科學內容之正確性,且符合教育原理,具教育效果」之環境教育者實屬有限。此研習工作坊主要為培養環境工程界及教育界之環境教育種子教授,藉由學者參與,提出更多國家環境教育發展方向與執行方式的意見,使我國的環境教育工作能更與先進國家接軌,更符合國人需要與永續發展之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