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運用空氣品質感測物聯網,查獲新北市鶯歌區「和O塑膠工廠」未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逕從事廢塑膠加熱熔融,造成空氣污染情事,業者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可處負責人新臺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得命其停工或停業。
環保署已於106年完成新北市鶯歌區空氣品質感測物聯網布建,並與新北市政府環保局成立專案小組,利用監測資料鎖定空氣污染排放熱區,掌握業者違法事證,同時啟動檢警環聯合查緝行動。於107年3月12日發現鶯歌區建置空氣品質感測物聯網出現異常數值,即與新北市政府環保局啟動聯合查緝機制,經比對測站周遭工廠後循線查獲「和O塑膠工廠」排放空氣污染情事,督察時該廠正將收受事業淘汰或廢棄之塑膠料進行塑膠粉碎、加熱熔融、壓出造粒及包裝等程序,其固定污染源操作過程中產生之空氣污染物直接排放散布於空氣中,嚴重影響周邊空氣品質。該廠未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及56條罰則之規定,可處負責人新臺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得命其停工或停業。
環保署強調,各級環保機關將不斷精進科技智慧稽查工具,同時也將持續結合相關單位執行聯合查緝,任何違法行為一經查獲,將可能面臨停工、高額罰鍰及刑責之處分,請業者切勿心存僥倖以免得不償失;此外,也籲請民眾協助,一旦發現有環境污染情事,請立即通報環保署或各地環保局並提供線索,或隨時利用環保署公害陳情專線0800-066666通報,來保護我們的生態與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