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解決營建工程噪音擾寧問題,達到「營建工程噪音陳情案零成長」的目標,環保署特推動「營建工程噪音管制計畫」,要求各縣市結合營建工地空氣逸散污染源巡查管理措施,針對營建工程噪音陳情較多的工地,採取「噪音減量協談」、「巡查輔導」、「主動稽查」等機動管理措施(管制措施詳如附件),期盼藉由推動源頭減音及勤查管理措施,提升營建工程噪音管制成效。
環保署指出,依據該署近年噪音陳情案件統計資料顯示, 95年至100年噪音陳情案件數逐年成長居高不下,平均成長率約10%,其中營建工程噪音陳情案件,在99年超過娛樂營業場所噪音陳情件數,達18,000餘件;100年更為唯一正成長的噪音類別,總件數超過2萬件,平均成長率高達17%,躍居陳情案件首位,顯見營建工程噪音問題已為民眾最關切的議題。而營建工程噪音因具有一定工期、固定範圍的特性,影響程度及範圍隨施工進度而有極大的差異。雖經民眾檢舉並由地方環保局進行稽查及限期改善,但隨工期變動,施工工法及使用機具輪替變換,往往複查時已無當初稽查所使用的工法及機具,導致經複查符合標準的結果與民眾感受有實質上的落差,造成陳情案件居高不下。
環保署表示,100年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已率先執行營建工程噪音稽查及管理措施,台北市營建噪音陳情案件數較99年同期減少1千餘件,管制成效良好,故該署特整合相關管理措施,擬具前述管制計畫,要求各縣市比照辦理,並從強化營建工程稽查及管理措施著手,如加強營建工地巡查、輔導業者選用低噪音機具與裝設防音布(毯)、包覆式隔音建築施工及改變施工時間等,以減少噪音影響鄰近住戶。
環保署呼籲,營建工程噪音管制計畫將自本(101)年6月1日起執行,營建業者應本於企業社會責任,負起防制噪音的責任,確實採行相關防(隔)音的措施或設備,並加強敦親睦鄰工作,共同維護民眾生活環境安寧。
附件:營建工程管理措施
一、建置營建工程噪音陳情減量協談機制
針對重複遭受陳情、進行開挖工程、巡查無完整防音設備及管制的重點廠商,每3個月由環保局邀集召開「營建噪音改善協談會」,藉由各營建工地防音現況照片的說明,與出席廠商進行噪音減量協談,以確實管控營建噪音陳情案件的數量。
二、強化營建工地空污及噪音巡查機制
結合環保局營建工地空污巡查制度,由各環保局列管30大營 建工區並定期進行工地巡查,並針對其目前工程階段,如:整地工程、基礎開挖、佈樁工程、檔土工程、主體結構工程及裝修工程等,可能產生噪音的施工工法,進行防音設備清查、現場噪音狀況紀錄及管理政策法規說明。
三、加強主動稽查管制
針對巡查防音時設備不足、工程開挖階段、無法配合減量承諾,以及多次遭受陳情的營建工地,由環保局主動加強稽查,藉由行政管理手段,要求營建工地改善噪音污染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