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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一年應回收廢棄物回收量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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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01-28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廢管處 ]

台灣地區九十一年資源回收量約一百二十七萬公噸,其中公告應回收廢棄物認證處理量為七十一萬六千公噸及未公告資源回收物(如:廢紙、舊衣‧‧‧等)為五十五萬五千公噸,較九十年分別成長1.3%及59%,由於回收處理量逐年增加,使台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日垃圾產生量自八十六年起由1.143公斤遞減至九十年之0.895公斤,垃圾清運量亦由八十六年每年八百八十八萬公噸遞減至九十年之七百二十五萬公噸。

環保署表示,九十一年未公告資源回收物成長59%,主要係因環保署推動各縣市宣導全面實施回收並全面輔導各縣市環保局訂定「一般廢棄物分類回收及清除辦法」,強制實施垃圾分類,其措施包括實施每週隨垃圾車回收資源物質二次、加強輔導社區及學校辦理垃圾減量資源回收工作、加強辦理九大行業逆向回收稽查工作及大部分執行機關實施垃圾不落地方式‧‧‧等措施。

另分析九十一年公告應回收廢棄物各材質認證處理量成長率結果顯示,以廢印表機成長144%為最高,主要係該物品於九十年初始公告回收,經一年多宣導,呈急速成長;其次以廢乾電池成長77.7%為較高,主要原因為九十一年三月調升補貼費率及九十一年環保署大力推動國民中小學加強辦理廢乾電池回收工作計畫使然;再次為廢監視器,成長38.2%,主要原因為九十一年液晶螢幕價格大幅調降,導致CRT(陰極射線管)螢幕世代交替,故相較去年同期回收認證處理量明顯增加。而呈現較高負成長的有廢筆記型電腦為負42.63%,其原因為九十一年景氣不佳且該物品具高單價特性,民眾報廢意願低;廢電冰箱為負38.38%,此與環保署八十七年公告回收後因無處理機構而堆置約五十萬台的廢家電已於九十年處理完成有關,另PET(寶特瓶)部分亦有22%的正常成長,顯示並未受九十一年六月一日獎勵金取消的影響。

就九十一年回收認證處理重量而言,以廢汽車約十六萬公噸(約二十萬輛)居首;廢輪胎為十三萬公噸居次;再次為廢玻璃容器八萬三千公噸。

就經濟效益而言,以九十一年資源回收量一百二十七萬公噸,相當於台北市四座內湖垃圾焚化廠每日九佰公噸的處理規模,依該焚化廠建造、二十年操作費、資源回收物變賣所得核算,九十一年資源回收總體效益相當於五八‧七六億元。

環保署表示,目前各縣市均已實施每週隨垃圾車回收資源物質二次措施,民眾家中資源回收物應加以分類,配合各地方環保清潔隊送至資源回收車,使資源能永續利用,希望民眾的環保意識能落實於環保生活之中,成為一位現代化國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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