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利民眾辨識合格廢食油回收業者,有效管控廢食用油流向,環保署已規劃多時之「廢食用油回收工作證」,將於今年12月15日由全國各環保局同步受理及核發。自明年1月1日起全國廢食用油回收業者,其回收車輛及人員均應佩帶「廢食用油回收工作證」,憑證收油。環保署同步要求合格回收業者上網申報收受的廢食用油來源、數量及流向,希望嚴格管控流向,杜絕非法流入食品工廠。
環保署表示,已取得清除許可或同業結盟加入合法清除機構之回收業者,於12月15日起均可到營業所在地環保局申請取得「廢食用油回收工作證」,以利民眾辨識;環保署也將藉由加強廢食用油產出者及回收業者管理的機制,確實管控廢食用油的流向,同時持續宣導夜市、商圈及攤商等,應將產出廢食用油交由佩帶工作證之車輛及人員回收。自明年1月1日起,如將廢食用油交由無證業者非法回收,將依廢棄物清理法處新臺幣1,200至6,000元。
環保署署長魏國彥說,廢食用油回收工作證上有照片、公司名稱、電話、許可證字號等資料,加上核發環保局於照片處加蓋鋼印及工作證上之浮水印、快速回應碼(Quick Response Code, QR Code)等,已具防偽的效果。民眾亦可透過智慧手機掃描QR Code查詢回收廢食用油的證件資料。
環保署再次呼籲,目前還在收受廢食用油的回收個體戶業者(小蜜蜂),請趕快循合法管道申請「清除許可」或「同業結盟」加入合法清除機構,環保署及各環保局均持續共同輔導合法化,並納入管理,自明年1月1日起,將啟動強力稽查工作,如發現未取得合格身分之小蜜蜂仍在收受廢食用油,將以廢棄物清理法處分新臺幣6萬至30萬元,情節嚴重者將移送法辦,杜絕非法收油,為國人健康嚴格把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