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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說明日前行文請自由時報對周姓記者之行為妥處事宜之原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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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影響評估
96-09-21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綜計處 ]

由於自由時報記者周富美二度干擾環保署環評委員會議進行,嚴重妨礙公務,因此環保署在19日正式行文自由時報,請報社對於該記者不當行為妥處。

環保署表示,該署依據環評法規定,在96年8月10日上午及9月17日下午舉行環評委員會第154次及第155次會議。其中第154次會議係新任委員第一次會議,該次會議僅由委員討論未來環境影響評估運作程序及了解尚未審結案件之辦理進度,並未對單一開發案件進行討論。同時為尊重環評委員自由討論與表達意見之權利,已於會議開始之初接受媒體採訪與拍攝,並承諾將於會後詳細報告會議結論,全體列席媒體即配合離席開始進行會議。惟會議進行間,周姓記者衝入會場,大聲咆哮,致會議中斷數十分鐘。事後周姓記者再以不實資訊召開記者會,環保署除已發布新聞資料澄清,亦已收集相關資訊,不排除提出告訴的可能。

9月17日下午召開第155次委員會議,該次會議議程安排核備案6案、討論案7案及報告案2案。環保署表示,自八月遷至新址後,囿於場地限制,無法讓相關團體、當地居民或代表及新聞媒體採訪人員直接於委員會的會場內旁聽,但延續以往會議公開的慣例及原則,特別設置旁聽室,將委員會審查環境影響評估案件的討論過程公開,媒體及旁聽者可以同步看到及聽到會議討論過程。鑑於以往曾有將委員姓名、意見及影像直接刊載於新聞媒體的情事,為確保委員能本於專業暢所欲言暨為維護委員隱私及安全,除經徵詢全體與會成員同意外,會議進行中不開放新聞媒體向會場攝影、錄影,但媒體仍可於旁聽室進行文字報導;同時,為利於環評委員進行公正、客觀及專業審查,除經徵詢全體與會成員同意外,環境影響評估案件議決過程也將延續過去幾年慣例不予公開,審查結果均於會後對媒體及外界說明。周姓記者於該日會議進行中,不願在旁聽室,卻硬闖會議室,經勸阻無效,即對著會場全體委員不斷咆哮,會議中斷近30分鐘,致原訂2件討論案及2件報告案無法於該次會議完成,影響人民權益至鉅。

環保署表示,該署已積極透過硬體設備改善及研訂相關作業規定,較以往更落實民眾參與及資訊公開。陳署長在9月20日也特別就資訊公開的相關作法,與媒體記者進行溝通。由於17日第155次環評委員會議係首次使用旁聽室,在過程中雙方的誤會已加以澄清。另環保署也將參酌媒體記者意見,使媒體旁聽設施及相關作法更為完善。

環保署絕對尊重記者採訪權及新聞自由,96年9月19日行文自由時報,是針對周姓記者二次嚴重妨礙公務的行為請報社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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