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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出擊 查獲化工廠偷排廢水污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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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08-05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督察總隊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近日積極巡查河川污染源,發現位於桃園縣大園鄉五權村青埔橋下之新街溪河段,溪水夾雜惡臭嗆鼻氣味,疑有上游工廠偷排化學性廢水污染河川。經環保署循線追查監控,終於查獲污染來源,違法業者將被處6萬元以上60萬元以下罰款,負責人並涉3年以下有期徒刑之刑責 規定。

環保署指出,該化工廠係從事工業用化學藥品調配製造買賣業務,位處巷底甚為隱密,平常為躲避環保單位稽查,利用廠房後方緊鄰新街溪之溪邊雜草茂密處,埋設塑膠軟管不定時偷排廢水,因地形、地勢不易被查察,因此該署水保處與環境督察總隊北區環境督察大隊督察人員特於該化工廠下方處裝置即時水質連續監測器,以掌握其偷排廢水之時間及頻率,於本〈95〉年6月27日中午時段,由北區環境督察大隊會同環保警察隊第一中隊派員埋伏,終於查獲該廠利用塑膠軟管排放廢水,廢水惡臭嗆鼻,經現場採樣檢測pH值為9.8,另採樣檢驗結果,生化需氧量為42,800 mg/L、化學需氧量為170,000 mg/L及重金屬總鉻濃度為2.94 mg/L,均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嚴重影響附近環境衛生及河川水質。又該化工廠未依法向主管機關申請廢(污)水排放許可證,逕行排放鹼性含鉻廢水,造成新街溪的污染事件,環保署將對業者從重處罰,另涉及刑罰部分將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6條規定函送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環保署表示,化學製造業屬高污染行業,其製程所產生之廢水、廢液,如未經妥善處理、隨意排放棄置,將對環境造成嚴重危害。因此,環保署也呼籲民眾,如發現違法情事,請勇於檢舉,立即向該署提供線索,並可隨時利用環保署免付費公害陳情專線:0800- 066666通報,以便及時派員取締,遏阻污染發生;另環保單位亦將積極管制、勤查重罰,以保護我們的生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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