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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工廠魔高一尺,環保署道高一丈,暗管無所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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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12-25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主任秘書室 ]

環保署日前協同地方環境保護局、環保警察隊及環境督察總隊執行重點河川暗管查處,在短短河段內,分別於台南縣三爺溪查獲十二支、鳳山溪查獲十一支不明管線,並將現場非法排放污染業者移送法辦,顯見不法業者污染行為猖獗,亟待政府公權力嚴懲重罰,還給河川清淨的一面。

環保署表示,對於事業排放廢水管制工作,經過環保單位多年努力,絕大部分事業已完成水污染防治設備設置,水污染稽查作業也以工廠放流水水質採樣稽查的主要方式,轉變為要求業者主動守法,誠實申報的管理方式,藉由許可制度、定期檢測申報紀錄、業者自行紀錄資料及環保人員進行資料及現場查核,促使業者確實操作廢(污)水處理設施。在河川污染整治行動年執行以來,環保署及地方環保單位集中人力強力稽查,部分業者表示廢(污)水處理設施正常運轉中,然而臨近河川污染依舊。經深入調查,展開地毯式搜尋後,終於揪出污染元兇為河底不明管線。對這些不明管線,除了責成地方政府依水污染防治法第十六條予以公告廢止外,並邀集水利局、農田水利會及鄉公所等,確認非屬公共排水管線,於公告期限屆滿後,若仍無人認領,予以封閉或排除。

環保署表示,河底不明管線埋設其來有因,部分業者為規避環保稽查,表面上裝置水污染防治設備應付檢查,實際上,於廠內設置大型調整池或貯槽後,另埋設尺寸六吋至十二吋排放管線,再利用夜間、清晨或假日偷排。由於管徑大,瞬間就把數十噸廢水偷排殆盡,更因河岸邊環境危險崎嶇不平,稽查人員不易採證,管線甚至於暗藏於渠道涵洞內,更加深稽查工作的困難度,執行不易。因此,查獲暗管,依法公告廢止並拆除,其有污染事實者,依水污染防治法予以重罰,處新台幣六萬元以上六十萬元以下罰鍰,並通知限期改善,如排放有害健康物質觸犯刑責部分並移送法辦。統計至十二月止,共對已查獲不明管線排放污染處分十五件,處分金額達三百萬元,並將負責人移送法辦四件。

環保署再次重申澈底改善河川污染之決心,希望不法業者勿以身試法,應澈底檢討改善,勿再存有投機取巧的心理,無論夜間或假日,環保稽查人員都會針對污染嫌疑者進行查核,同時,環保署已於各河川流域推動成立水環境守望相助巡守隊,期望大家共同參與關心河川污染整治,維護清淨河川家園。環保署為鼓勵檢舉不法,更提供最高二十萬的污染檢舉獎金,對勇於舉發不肖業者污染河川的民眾實質鼓勵,希望民眾多利用○八○○○六六六六六環保報案專線,檢舉污染製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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