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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視營建工地污染—環保署加強稽查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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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08-20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北區督察大隊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向極重視營建工地污染管制,本(八)月十五日上午由蔡副署長丁貴率該署環境督察總隊北區環境督察大隊尤大隊長及第三隊稽查人員等,實地抽查北宜高速公路雪山隧道2號豎井工地有關環保作業狀況,由交通部台灣區國道新建工程局第三區工程處張處長及中興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經理於工地現場導勘。目前2號豎井工地主體工程已近完工中,現行施工部分僅剩下進氣、出風洞口結構物工程,而其他臨時建物及設施已陸續拆除中,部分拆除物暫堆置於進氣井機房平台處及其周邊,附近植被良好,尚無非法掩埋情形。

環保署表示,營建工地應隨時自我檢點內部及附近污染情形,並儘速確實改善,權責單位須加強監督管制,以減低施工對環境之衝擊。現勘已獲交通部台灣區國道新建工程局第三區工程處、中興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榮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施工單位等熱烈迴響,允將配合加強工地環境改善,注意工程拆除物堆置處所做好安全措施,後續拆除臨時設施及結束整體工程時,亦會落實安全防護妥善處理,努力維護大台北水源區環境。

環保署強調,禁止營建工地亂排廢水、塵土飛揚、露天燃燒及非法棄置或掩埋各類廢棄物為現階段加強管制重點,違法者將依法嚴處。如排放廢水違反規定,將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處罰六萬元至六十萬元。塵土飛揚、露天燃燒造成空氣污染,將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處罰十萬元至一百萬元。非法棄置或掩埋各類廢棄物,將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處罰六千元至三萬元,並視違反情節將以一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百萬元以下罰金)移送法院偵辦。

環保署呼籲其他營建工地應珍惜國土環境,切勿以身試法,不可任意亂排廢水、塵土飛揚、露天燃燒或非法棄置、掩埋廢棄物等污染環境,並籲請民眾如有發現上述行為時,宜發揮熱忱向環保單位檢舉,俾隨時配合全方位稽查取締以落實管制,期全民群策群力共維清新之環境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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