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高屏地區空氣污染問題,環保署近年已推動相關空氣污染源減量工作,近四年來高屏地區空氣污染排放量已從104年198,403噸降至107年182,448噸,共減少15,958噸。統計104年至107年度空氣品質監測手動測站的細懸浮微粒(PM2.5)數據顯示,高屏空品區PM2.5年平均值從104年度23.5μg/m3 降至107年度18.7μg/m3改善幅度達20.4%,顯示近年高屏地區PM2.5空氣污染已獲得相當改善成效。環保署多管齊下,針對固定源、移動源及逸散源管制,包括國(公)營事業及大型企業空污減量盤點與推動工作、提供大型柴油車多元輔導協助方案(如調修污染排放系統或加裝污染防制設備、購車補助及信用保證與低利貸款等措施)及加強推動紙錢集中燒政策,鼓勵宮廟與民眾減少香品、紙錢燃燒,推動以善代金、以米代金、網路祭祀等環保祭祀作法。
鑑於高屏地區空氣污染排量較其它空品區高,重工業鄰立,環保署特於104年起實施高屏總量管制工作,其目的就是要促進高屏地區產業轉型,減少空氣污染排放量,環保署亦推動重大污染源國營事業的減量工作,偕同經濟部國營會、工業局及能源局進行國營事業盤點作業,其他行政管制措施包括:加嚴鍋爐排放標準、訂定指定削減準則、訂定燃料成分標準、揮發性有機物減量輔導,有害空氣污染物管制等,估計未來4年內高屏地區共可約有17,933公噸空氣污染物減量效益,包括粒狀污染物整體減量約652公噸、硫氧化物減量約7,419公噸、氮氧化物減量約8,666公噸、揮發性有機物減量約1,196公噸。
因應新修正通過之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條,本署將制定空氣污染防制方案以作未來我國整體空氣污染防制工作之上位策略,直轄市、縣(巿)主管機關將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方案訂定空氣污染防制計畫執行,環保署與中央部會、地方政府將持續推動污染減量工作,同時也請民眾一起努力,共同改善生活周遭所產生之空氣污染,有信心、有行動、持續努力就能達成改善空氣品質之目標,保障我國國人身體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