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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年度全國執行機關資源回收績優名單揭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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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管理
99-06-28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回收基管會]

環保署十分肯定地方政府及清潔隊平日的努力,特於今天(6月28日)下午假台北縣政府禮堂舉行「98年度全國執行機關資源回收績優單位」頒獎典禮,以表揚績優的執行機關。

環保署為瞭解各縣市辦理資源回收的努力和成效,並獎勵其辛勞與貢獻,每年均邀請專家學者,赴各縣市進行實地考核作業。98年度資源回收績效考核成績已經出爐,各分組優等獎分別由基隆市、台北市、台中市、台南市、台北縣、桃園縣、台南縣、高雄縣、新竹縣、苗栗縣、南投縣、宜蘭縣、花蓮縣獲得;最佳進步獎由嘉義市、台中縣、台東縣獲得;鄉鎮特別獎則由台南縣鹽水鎮、台中縣沙鹿鎮、苗栗縣大湖鄉、澎湖縣馬公市獲得(獲獎名單以北、中、南、東、離島依序排列)。

本次獲獎單位除了落實資源回收政策外,各單位亦能依各地方特色不同,發揮所長及創意,例如台北市推動「資源回收handbook-專業回收服務導入社區提昇物業價值」,環保局主動出擊派員至社區,提供總幹事及義工資源回收最新相關資訊及環境管理師培育訓練,以做好社區回收工作;台中市推動「行動特收組」,安排人力於逢甲商圈及大型活動的主要道路推行動特收車,宣導民眾主動參與做好垃圾分類,並回收20,381.6公斤資源回收物;台北縣推動「餐飲示範商圈」,結合淡水老街商圈及九份商圈店家,鼓勵店家購置環保餐具及文宣之推展;南投縣推動「設置二手物品物流交換中心」,設置定點式交換中心,並結合學校及環保局推動好書交換活動,以培養閱讀之興趣又可省荷包;高雄縣推動「部落工作坊」,教導88災民利用漂流木製作鎖匙圈、杯墊等藝品,協助災民利用資源回收創作;花蓮縣推動「杯杯相傳,樂活新食器」,推廣自備餐具及飲料杯,環保又省錢。上述種種活動,足可顯示執行機關推動垃圾減量、資源回收工作之多元化及創新力。

本次考核作業首創「觀摩學習型」創新考核方式,邀請各縣市環保局資源回收相關科(課)長,以專家身分擔任委員,組成考核小組,進行各該分組考核。此一作法除可藉由考核委員本身平常在工作上的專業及經驗,提供受考核縣市推動資源回收工作參考外,更提供各縣市相互觀摩學習,吸收其他縣市的經驗,加以精進調整推動。今年的考核作業也採取跨組別考核,以擴大指導及觀摩學習的區域範圍。今年的考核過程中,也可看到各縣市參考去年觀摩學習其他縣市的優點,運用在今年執行資源回收工作的改進。此觀摩學習型創新考核方式獲各界認同與肯定,對資源回收成效提升有很大助益。

環保署表示,自87年加強辦理資源回收工作已逾10年,回收成果不但獲得民眾肯定,也引起國際重視前來觀摩交流。據統計全國資源回收率已自87年5.87%提升至98年35.34%,回收了約274萬公噸的資源物,合計每天約回收7,501公噸,相對可少蓋8座900噸以上的焚化爐,不僅減少碳排放量及資源的浪費外,同時也創造了非常可觀的經濟效益,這都是全國民眾的努力成果。該署同時呼籲,地球資源有限,珍惜資源人人有責,希望在全民與政府共同努力下,養成大家分類的習慣,讓垃圾變成資源,達到「資源循環零廢棄」的目標,大家一起來「做資源回收,不能沒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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