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今日媒體報載「環保署不僅該檢測揮發性有機物含量,還應具體檢驗到底是哪些物質,才能確保安全」,環保署表示,本次組合屋室內空氣品質除檢測總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外,該署業已同時以氣相層析質譜儀檢測其成分,檢測結果顯示,揮發性有機化合物主要成分為1.1- 二氯氟乙烷,濃度約為數ppm,其次戊烷類,濃度約在1 ppm以下,遠低於物質安全資料表(MSDS)容許濃度。且昨(23)日記者會中亦已提出說明。
1.1-二氯氟乙烷常用於發泡劑或脫模劑,目前室內空氣品質之總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建議值為3 ppm,並未就個別訂定建議值,經查物質安全資料表(MSDS),1.1-二氯氟乙烷之「八小時日時量容許濃度(TWA)」為5000 ppm ,戊烷之「八小時日時量容許濃度(TWA)」為600 ppm,顯示本次組合屋內空氣成分濃度應有數千或數百倍之差距,且此類化合毒性也不高,故環保署建議居民進住前先打開門窗通風一天後入住,居民安全應無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