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濁水溪下游揚塵發生成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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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監測及資訊
103-01-28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監資處 ]

綜合雲嘉南地區空氣品質監測數據、濁水溪上游流量、雨量及崩塌資料,環保署分析濁水溪長期河川揚塵發生成因。發現,遇到芮氏規模達7.3級的921大地震或5級以上地震後,河川上游土石鬆動,再有每年6至9月間大豪雨(日雨量>200 mm)時,易發生上游山區大面積崩塌現象,伴隨高流量將上游崩塌後土石沖刷至下游使細微粒塵源增加,加上冬季枯水期的強風產生揚塵現象,應係近幾年高揚塵現象的主因。

環保署指出,歷年強風時數變化不大,近幾年揚塵現象頻傳應不是強風增加所造成。根據監測數據顯示,倘若無上游崩塌及強降雨與高流量事件,則揚塵現象並不明顯;發生強降雨及上游山區大面積崩塌時,揚塵現象大幅增加,此顯示當年上游帶下的細微塵,在當年冬季強風下,幾乎全數吹光,不會留到次年。此亦顯示,集集攔河堰之興建與揚塵現象,應無關聯性。

去(102)年因濁水溪上游發生6.3級地震及大豪雨造成大量崩塌,經大雨沖刷後,下游產生大規模揚塵現象。惟高揚塵((PM10)>500μg/ m3)時數僅6小時與(PM10)最高濃度582μg/ m3均明顯低於98年(莫拉克風災當年)的171小時及2532μg/ m3,顯示這幾年中央政府環保署、水利署與林務局合作推動的河川揚塵抑制措施,有顯著成效。

環保署表示,濁水溪河川揚塵成因分析,已應用在河川揚塵預警,該署於揚塵發生前,通報當地環保局及相關單位,利於後續應變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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