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雄縣台塑仁武廠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背景說明。
摘要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以下簡稱環保署)於98年辦理「運作中工廠土壤及地下水含氯有機溶劑污染潛勢調查及查證計畫」期間,於98年7月進場調查台塑仁武廠之土壤及地下水品質是否受到污染,並於同(98)年11月完成查證報告,確認該廠之土壤及地下水已遭受嚴重污染。
二、環保署處理過程及因應措施。
環保署於98年12月30日奉 行政院指示,會同經濟部及農委會成立「台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仁武廠污染案件專案小組」,專案督導高雄縣政府處理相關事宜。並依立法院社環委員會於99年3月29日考察該廠之要求,專案小組加入衛生署及高雄縣、市政府衛生局。專案小組於99年1月27日召開第1次研商會,確認各部會、地方政府權責及應辦事項,至99年6月止已召開10次研商會。針對本場址之污染源、污染情形及場址周圍地區之污染狀況,環保署亦協助及督導高雄縣政府及相關單位,執行相關之稽查、調查採樣等作業,以確認目前是否有持續洩漏及污染擴散之情事,以儘速掌握場址污染之狀況,作為管制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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