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二一震災建築廢棄物再生利用執行成果
九二一大地震重創中台灣地區,造成無數家園損壞、建物倒塌及民眾傷亡,百廢待舉情況轉眼屆滿三週年,環保署為協助地方政府解決緊急救災期間拆除建築物後續處理問題,於重建地區辦理之各項震災建築廢棄物貯置場復建工程也逐一完成,其中震災建築廢棄物再生利用工程部分,經跨部會協調及各級機關通力合作結果,已分別完成台中縣烏日夏田堤防(六萬五千立方公尺)、太平市車籠埔段(十八萬二千三百立方公尺)、大里市塗城路段(四場合一,共九萬二千五百立方公尺)、大里市涼傘樹段(八萬九千立方公尺)、霧峰鄉柳樹湳段(二十七萬九千四百立方公尺) 及南投市軍功寮段(十四萬二千立方公尺)等九處建築廢棄物再生利用工程,本年底台中市將再完成一場(十九萬二千五百立方公尺),經由再生分類處理作業後,共產生一百零四萬立方公尺(即約一百四十六萬噸)再生材料,除有效恢復原貯置土地利用價值外,並提供國內各類公共建設利用,一舉數得且成果豐碩。
環保署表示以目前完成之建築廢棄物再生利用執行經驗,其回收重量比約百分之九十八為土石資源,一般廢棄物所佔比例低於百分之二,再生材料各類物理及其他性質,經財團法人台灣營建研究院分析結果,均能適用於各類型工程運用,目前成功應用於中二高烏日交流道路堤填築、台中港加工出口區二期擴建工程、彰濱工業區填海造陸工程、水利工程堤防修築及高鐵烏日站聯外道路級配鋪壓等公共建設均是最佳例證。
環保署表示面對天然資源日益缺乏及環保意識高漲,如何利用再生材料,以減少天然土石過度開採破壞水土保持及生態環境等問題,已是未來社會經濟發展面臨之問題,經由環保署在震災建築廢棄物再生利用處理示範工程經驗,將原來毫無利用價值之廢棄物,經分類處理後化腐朽為神奇,創造出一百四十六萬噸再生土石材料,除提供國家公共工程使用,以節省建設成本外,更有效解決大量震災建築廢棄物之去處,確實是台灣未來邁向綠色矽島值得深入研究及推廣的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