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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已組成專家會議 將參酌研商結論制定我國非游離輻射預警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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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07-24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空保處 ]

聯合報7月24日有關住宅學校列敏感區電磁波預警值從嚴之報導,環保署表示,正依據預警原則(Precautionary principle),參考世界各國所制訂之預警措施,並配合我國國情,研擬訂定環境電磁波預警值。

環保署表示,依據世界衛生組織(WHO)之最新研究,目前尚未有一致的科學證據證明非游離輻射(即電磁波)與人體健康效應有顯著相關,然有鑑於我國人口密度高,且相關電磁波發射源散布於民眾生活環境中,環保署乃積極重視,並秉持「民眾參與、專家代理」機制,組成專家小組會議研商,專家小組由環保團體、業界、衛生署國民健康局、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等共同推薦具備電機、電信(力)工程、公共衛生、風險評估專長之專家學者組成,就相關電磁波預警機制及風險評估等問題,進行中立及專業客觀的溝通討論,至目前已召開兩次之專家會議。

為防護國人免於受到人為電磁波發射源所產生電磁場的過度暴露,環保署參考1998年世界衛生組織下轄之國際非游離輻射防護委員會(ICNIRP)所制定之一般民眾電磁場建議值,於民國90年1月公告我國「非職業場所之一般民眾於環境中暴露各頻段非游離輻射之建議值」,該建議值係屬短期暴露限值,與歐盟、美、日等先進國家現行標準相當。

環保署表示,現行世界各國針對電磁波之管制方式,大多採行ICNIRP所制定之一般民眾電磁場建議值,少部分國家則是以ICNIRP為基礎並制定較為嚴格的規範。瑞士、義大利及以色列等國家則除將前述ICNIRP之建議值定為暴露限值或健康閥值外,並針對民眾長期停留及特殊敏感區域(如住宅、學校、醫院及兒童遊樂場所),考量社會成本、經濟成本及民眾健康維護等因素,制定相關「長期暴露預警值」及空間距離限制措施。故該署研議長期暴露預警值,係參考國際範例綜合考量,而非僅依某些團體單方面意見,併此敘明。

為更進一步確保民眾之健康與安全,並減低民眾對於環境中非游離輻射之疑慮,環保署刻正參考瑞士、義大利及以色列等國家所制定之預警措施,研擬相關預警機制,並藉由專家會議平台進行價值與利益中立的、客觀的查核與討論,該專家會議的結論,將作為該署建立我國環境中非游離輻射預警機制之決策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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