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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都議定書生效一週年,環署制定溫室氣體減量法,推動全民二氧化碳減量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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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02-15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空保處 ]

京都議定書在去(94)年2月16日生效後,國際間要求規範溫室氣體排放的聲浪與日遽增。面對國際間的減量要求,環保署張國龍署長認為,氣候變遷已經在世界各地造成層出不窮的災難,我國為海島國家,對於氣候變遷所造成的衝擊影響將不可避免,溫室氣體減量絕對是現在不做明天會後悔的工作。

為積極回應國際環保潮流,環保署決定訂定溫室氣體減量法,落實依法行政,善盡地球村成員責任。在過去一年中,環保署召開多次會議研擬法案。研商期間,除召開部會研商、公聽會及座談會外,更於去年10、11月間舉辦環保共識會議,邀集來自全國各界公民提供立法方向參考。

張國龍署長表示,環保署研擬多時的溫室氣體減量法(草案)已於16日正式出爐,將依法制作業程序規定報請行政院審議。

張署長進一步表示,受限於目前國際情勢,我國無法成為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之締約國,但各界對於我國溫室氣體排放量逐漸成長,約佔全球總排放量的1%,應予關注。藉由制定本法,對外可宣示我國善盡地球村成員責任,彰顯我國願意積極參與國際減緩氣候變遷相關活動,對內也能回應2005年全國能源會議中環保團體的要求,並使國內推動溫室氣體減量具有法源依據,以符合社會大眾的期待。

環保署表示,溫室氣體減量法(草案)的內容具有:協助引導(facilitative)、強制管制(enforcement)與彈性啟動等三大特色。在協助引導方面,該法案以與國際接軌為首要考量,將強化政府組織運作及建置產業盤查等制度,以引導國內各界建構因應氣候變遷的能力;在強制管制方面,強制規範排放源減量責任,訂有溫室氣體排放效能標準、限量管制與排放交易、新增排放源增量規範等,訂定相關違法的罰則。又鑑於溫室氣體減量仍屬國際間高度不確定性議題,該法將採取階段性逐期加嚴規範,並參考國際發展經驗及國內現有情況,逐期啟動可採用的行政管制措施,未來可依實施情況動態調整。再者,環保署本法案精神及主管機關的立場,研擬跨部會溫室氣體減量及因應氣候變遷推動方案,藉此整合各部會減量工作,加速各部會對於溫室氣體減量及氣候變遷議題的重視與關心。

此外,為配合溫室氣體減量法的制定,環保署也將推動「全民二氧化碳減量運動」,呼籲全民共同加入。張署長認為,為建構未來低碳經濟發展社會,除寄望於技術創新及制度改革之外,最根本解決之道莫過於民眾減量意識的覺醒,從無止境使用能源及地球資源、追求物質享受的生活方式,回歸至關懷環境、簡樸生活的新生活態度,進而帶領產業走向更經濟有效且環境和諧的設計發展。

環保署所擬的「全民二氧化碳減量運動」方案,將以多元化生動之活動設計,並廣納政府機關、企業體、民間組織等各階層參與,鼓勵民眾從自身生活小作為,進而帶動社會型態的改變。

張國龍署長說,制定溫室氣體減量法及推動全民二氧化碳減量運動,是展現「全球思維、在地行動」最具體的宣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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