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部分人士反應環保署「空氣品質嚴重惡化緊急防制辦法」修正力道不足之意見,環保署說明,這次的修法重點是務實因應空氣品質已較過去幾年改善且預報技術精進,故將應變啟動門檻從空氣品質指標(AQI)大於200,下修至150,並超前部署進行應變;另外為使短期空品有更大改善機會,增加汽電共生燃煤機組、鋼鐵業及石化業等大型污染源需降載減排,再參考地方政府實務應變需求,納入大區域上風處縣市共同協力的規範,也授權地方政府可因地制宜制訂移動污染源的應變措施。
環保署表示,該辦法是為因應氣象變異等原因導致空氣品質惡化時,各種污染源協力減少空氣污染物排放,並通知民眾採取防護措施。針對在研商會中有相關代表提到電力業供電裕度等安全條款過於寬鬆的意見,環保署強調,在空品不良期間,會請電廠等大型污染源一起降載減排來減少環境負荷,但也不能夠因此造成工安意外或影響全民供電需求,這是兼顧空污治理與供電穩定的平衡,況且這次修法中也特別增加燃煤汽電共生機組、鋼鐵業及石化業大型排放源配合減排,並沒有比較寬鬆。而有關針對臭氧應變的意見,除已納入臭氧小時值應變機制,另考量臭氧為衍生性污染物,生成機制複雜,該署也會從塗料管制、電廠加裝防制設備、老舊柴油車汰換、嚴格執行有害空氣污染物標準以及109-112年「空氣污染防制方案」等多種政策著手,減少揮發性有機物(VOC)及氮氧化物等臭氧前驅物的排放,從源頭處理臭氧問題。
環保署強調,空污改善須從多管齊下的思維下,從工廠、車輛、營建工程,甚至餐飲業,共同減排防制,本次研修空品惡化辦法僅僅只能處理短期因氣象變異導致空氣品質惡化問題,並不是空污治理的萬靈丹,還請民眾與產業界一起支持,共同維護空氣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