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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強力動員攔檢柴油車,減少柴油車排放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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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10-03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空保處 ]

為提昇國內空氣品質,減少柴油車排放污染,環保署研訂「加強高速公路柴油車排放污染稽查管制計畫」,並於10月份起動員各級環保機關及警力在交流道、高速公路等道路之適當地點,針對柴油車排放污染加強稽查管制,於收費站或其他適當地點攔停檢驗,或因行駛安全,未能攔檢到的車輛,如經拍照確認排放黑煙者,則以通知到檢方式要求至指定地點接受檢驗,如經檢驗不合格者,則依規定處分。同時於95年10月3日在桃園縣龍潭、南投縣名間、高雄縣岡山等高速公路收費站,同步執行高速公路攔車檢測黑煙及稽查使用非法油品,提供縣市環保局示範觀摩,全面實施,以提高黑煙管制效率。

環保署表示近年國內空氣品質不良日數有增加趨勢,懸浮微粒占空氣品質不良站日數的三分之一,鑑於國內柴油車輛所排出的粒狀污染物,亦為懸浮微粒來源之一,實有必要加強管制。

環保署統計各縣市環保局自94年至本年6月底止,共計稽查172,922輛次柴油車,包括路邊攔車檢驗排煙計14,885輛次,非法油品稽查57,998輛次,經環保人員以目測判煙及受理民眾檢舉,通知到檢者計100,039輛次,達全國柴油車總數的34.5﹪,且為避免車主擅調油門規避檢驗,環保署規定到檢車輛馬力比應達35%,否則退驗結果,經馬力比量測不合格遭退驗車輛總計高達一成以上,已達一定程度的防弊管制功效,然由路邊攔檢不合格率7.2%,遠高於通知到檢不合格率4.2%,顯示多數車主於檢驗合格後並未持續維護,仍有多數車輛於道路行駛時依然明顯排放黑煙,故有必要加強路邊攔檢工作。

環保署呼籲民眾平時應注意車輛保養,並使用合法油品以及正確駕駛,避免排放污染,以共同來維護環境空氣品質。該署將不分白天及夜晚,強力動員各級環保機關及警力在柴油車主要出入道路,不定期派員針對柴油車排放污染進行拍照、攔檢,倘經環保機關檢驗不合格者,處新臺幣1500元以上6萬元以下罰鍰,並通知限期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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