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單

環境部新聞專區

環保署陸空聯合稽查台北地區污染源

:::
區域環境管理
98-03-10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督察總隊 ]

行政院環保署於本(98)年3月2日以陸空聯合稽查方式,針對台北縣大漢溪流域、塔寮坑溪流域、五股垃圾山及縣內瀝青混凝土廠等列管場廠執行強力稽查,本次稽查係由該署環境督察總隊北區環境督察大隊會同台北縣政府環保局、空中勤務總隊等單位共同執行,共計告發 12 家污染工廠,主要係因未有效收集排放空氣污染物及廢棄物未依規定妥善貯存及再利用等違規情形,環保單位已分別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及廢棄物清理法等規定予以告發處分。

此次陸空聯合稽查,直昇機於台北縣空中巡查鳥瞰,發現多處疑有排放廢水、空氣污染及任意堆置廢棄物情形,立即攝影、拍照、記錄,並迅速通聯地面稽查車組趕往現場查察採證,並進行全方位衛星定位稽查取締及建檔管制,發現確有污染情形者,立即現場執行告發取締,並納入後續重點稽查之對象。

環保署表示,該署於本(98)年將持續加強執行台北縣大漢溪流域、塔寮坑溪流域、五股垃圾山及縣內瀝青混凝土廠等列管場廠執行稽查督察業務,並將協助台北縣政府環保局大幅增加陸空聯合稽查之次數,藉以加強管控轄內污染源現況,避免造成環境二次污染。

環保署強調,以陸空聯合稽查方式執行污染工廠的污染管制成效良好,已使少數心存僥倖的不肖業者有所警惕,而不敢再任意違規排放污染物。環保署同時呼籲事業單位應確實加強各項防治設施之操作維護;並請民眾若發現有污染工廠或事業排放空氣污染、廢水或於河川地回填廢棄物情形,請立即撥打免付費公害陳情專線(電話:0800-066666)逕向當地環保局或環保署舉發。

回到上一頁

看了這則新聞的人也看了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