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桃園外海化學輪船難事件,環保署於今(11)日上午召開中央災害應變中心第2次會議,會中決議現地應變中心應維持24小時備勤,下班後由新竹市、新竹縣及桃園縣派員輪值待命,另請現地應變中心指揮官於下午召開現場第1次工作會議,討論後續救災事宜。並請船東責任互保協會進行事件船體損害勘查及確認污染情況,並進行現場除污作業。
上午會中亦決議業務分工酌作修正,有關航行安全及漁船作業安全之通告部分,除交通部、農委會外,請海岸巡防署協辦;有關海上油污染及苯污染處理部分,由環保署及船東責任互保協會負責,請海岸巡防署及中油桃煉廠協辦;有關現場應變中心部分,由環保署、新竹市環保局、新竹縣環保局、桃園縣政府環保局負責,請海岸巡防署協辦;有關空氣污染預告及攔油索和吸油棉準備部分,除海岸巡防署、中油桃煉廠、新竹市環保局、新竹縣環保局外,增列桃園縣政府環保局。
環保署表示,將持續請各單位儘速依分工落實執行,繼續監督後續處理作業,並對肇事地點附近及陸地環境進行監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