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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科技園區設置地點完成評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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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01-23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主任秘書室 ]

環保署所推動,以標榜促進物質循環再利用、產業生態化及提昇環保科技,眾所矚目的環保科技園區推動計畫,經過跨部會及專家學者組成之指導委員會兩週密集現勘審查後,已完成綜合評審作業,評選決定優先辦理區位。南部優先在高雄縣本洲工業區,北部則在花蓮縣之鳳林開發區,惟上述優先設置縣政府,應於本(九十二)年二月十五日前完成修正計畫,送指導委員會審查通過後,依行政程序核定。

環保署推動的環保科技園區計畫,是為促進再生資源回收再利用,引進環保科技廠商,激勵國內環保產業技術之研究創新,以進行產業生態循環及物質循環利用,同時進行循環型永續生態城鄉建設,創造綠色技術與產品之市場需求,發展核心綠色科技與產業,帶動符合產業生態循環與地方產業所需之環保技術、產業與產品,促進區域性之生產、生活與生態的平衡。且對入區廠商提供多項優惠獎助措施,所以環保署去(九十一)年十月二十五日公告甄選後,即有許多地方政府表示高度興趣。至去(九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截止收件日,共計有七縣市提出設置計畫書申請,分別為南區:台南市、台南縣、高雄市及高雄縣,及北區:花蓮縣、基隆市及新竹縣;中區則未有縣市政府提出申請。

依照本計畫指導委員會所訂評選規則,評選作業採三階段方式進行,第一階段為書面審查,合格後進入第二階段現勘作業,由委員實地至縣市設置計畫預定區位進行現場勘查,最後再進行綜合評審,決定優先設置區位。

書面審查及現勘作業已在前兩週完成,指導委員會完成書面審查後,除新竹縣在現勘前宣布放棄外,其他六個縣市,委員會委員以整整四天時間完成現勘作業。最後綜合評審作業,於一月二十一日下午舉行,由出席委員評分及評名次,依序位法累計各參選縣市總點數後,決定各區位優先辦理縣市。

評選結果,南區由高雄縣政府獲選正取,台南市為備取,北區由花蓮縣政府獲選正取,無備取。據瞭解,南區這次獲選的高雄縣本洲工業區,其特色是土地為縣政府所有,公共設施完整。縣政府對整體區域發展,有長遠完整的規劃。此外,與其他縣市比較,高雄縣處於較高環境負荷地區,且本洲工業區內已設有害事業廢棄物焚化及最終處理設施,易與園區產業結合,增加環保產業群落效應,加上縣府團隊強烈企圖心與配合意願,因此獲得委員多數支持。台南市此次獲得備取,其特色為用地屬已開發工業區,公共設施完整且已具備推動生態化產業雛形,惟擬引進產業與現有區內高科技產業有待整合,故得分次於高雄縣。另外台南縣部分,蘇縣長鮮明的施政理念及地方整體發展願景,縣府團隊整體表現及地方民代支持,令委員印象深刻,惟區位所在土地並非閒置工業區,影響整體得分。高雄市部分,區位所在交通條件優異,市府團隊亦展現強烈爭取計畫企圖心,但土地所有權複雜,影響得分。

北區部分,原有基隆市、新竹縣及花蓮縣提出計畫,但新竹縣在現勘前宣布退出,剩下基隆市與花蓮縣競爭。花蓮縣此次所提出之鳳林開發區,因縣政府對整體區域發展,有長遠完整的規劃,縣府團隊爭取計畫之企圖心與地方民代之支持,令委員印象深刻。

環保署表示,園區設置區位已決定,相關縣市將依計畫陸續開始推展相關工作,包括園區硬體規劃建設、招商及週圍城鄉建設等。如果一切順利,我國第一座生態化的環保科技園區,可望於今(九十二)年七月順利動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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