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為考核地方環保機關推動購物用塑膠袋及塑膠類(含保麗龍)免洗餐具限制使用的執行情形,特於九十一年七至十二月,對地方環保機關執行考核,各縣市實施半年來毫不放鬆推動本政策的決心,績效均甚佳,其中台北市、台北縣、花蓮縣、澎湖縣分別拔得頭籌榮獲分組榜首,並獲得專案補助款一百二十萬元,台中市、高雄縣、苗栗縣、台東縣分居分組第二名,並獲得專案補助款一百萬元;新竹市、台南縣、宜蘭縣、金門縣為分組第三名,並分別獲得八十萬元至一百二十萬元不等之專案補助款,以用於加強執行限制使用政策。
環保署說:各縣市推動第一批購物用塑膠袋限制使用政策,均非常積極用心,包括政府部門(各級政府機關、公營事業機構、軍事機關)、國軍福利品供應站、公私立學校和公立醫療院所共計清查七千七百三十九家,自七月八日起各縣市已稽查二萬三千零三十家次,該署亦抽查二千三百零三家次,合計僅十四家不合格,顯見本政策執行以來,公部門等多數限制使用對象均能充分配合。另各地方政府為宣示執行此項政策的決心,同步舉辦宣導造勢活動,自去(九十一)年十月一日起陸續辦理達五百七十二場說明會,累計約十一萬二千五百五十九人次參加,宣導活動部分則舉辦一千三百七十五場次,並陸續設置報案專線,請民眾於限制場所發現違反規定者,即向當地環保局檢舉,共同配合本政策推動,以不定時結合地方社區、村里、團體舉辦各項活動及宣導會,不斷向轄內鄉親們說明本政策,期使所有民眾均能成為環保生活家。
多數縣市雖人力有限,但針對前述限制使用對象,均已完成全面稽查一至二次。而為提昇稽查績效,部分縣市結合村里、社區、民間團體協助通報,增進稽查效益。該署環境督察總隊及北、中、南區環境督察大隊去年十月份起針對大專院校加強抽查,其中五所學校委由廠商經營的商家、福利社不合格,分別由督導處所再次加強輔導。
環保署表示;督導考核過程發覺部分縣市為鼓勵率先自九十一年十月起配合不免費提供顧客塑膠袋及塑膠類免洗餐具的限制使用對象,或頒發感謝狀或以評鑑環保金質商店獎鼓勵或至商家進行掛牌示範,對於配合本項環保措施的優良廠商,表揚其配合貫徹本政策不餘遺力,足可作為第二批限制使用對象效法對象。而台北市假國父紀念館舉辦﹁背著包包購物去博覽會﹂宣導限用政策,並率領受邀設攤之第二階段管制對象|各大廠商代表宣讀推動限用政策宣言,宣示與政府同心協力帶動環保新風潮;台北縣於鶯歌陶瓷博物館「鶯歌陶瓷嘉年華」活動以環保服裝秀、彩繪環保袋、環保相聲等表演方式,響應本政策;而台中市環保局十月中旬調查該市第一批限制使用對象使用購物用塑膠袋量,已由實施前每月五千公斤降為每月一百七十公斤,減量率達九十七%,讓環保稽查人員士氣大增,各縣市環保局亦卯足全力加強第二批列管對象的勸導工作,為後續稽查取締作業預為規劃,以使本項政策推動順利。
在第二批限制使用政策實施的關鍵時刻,該署督導同仁除持續與縣市及限制使用對象溝通、協調、宣導、勸導外,亦秉持「即時反映」、「即時處理」、「即時解決」的機制,戰戰兢兢為政策目標同舟共濟,讓民眾強烈的環保意識化為生活態度,共同將阻力轉為助力,期使提高民眾及限制使用對象對於本政策的認知度。
環保署強調;該署已就第二批限制使用對象實施日期及方式,透過環保人員到戶宣導二次,及新聞廣告廣播、網路及報紙大幅針對此政策作宣導,故自九十二年二月十六日起對第一次違規提供者將先開立警告單,第二次及其後違反者均將依法告發處分。
經過半年的考核,各縣市環保局咸認目前乃推動「限制使用塑膠袋及塑膠類免洗餐具」落實生活作環保的最佳時機,環保署再次呼籲民眾從日常生活的購物、餐飲行為,配合養成「上街自備購物袋、餐飲用具隨身帶」的習慣,從行動做環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