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報載「整治鎘污地中央地方不同調時程延宕嚴重」乙事,環保署說明如下:
彰化縣91年發現的污染農地183公頃均已由環保署補助經費,於94年中完成改善。至於後續補助計畫所調查發現的110筆27公頃農地,環保署已於94年9月核定補助改善經費,環保局亦於95年11月完成發包將開始整治,時程並未延宕。
污染農地改種非食用作物如花卉、生質能源作物或平地造林,亦為環保署建議的土地利用選項。但如以植物吸收重金屬作為污染整治的手段,依據國內外的研究顯示,都需要數十年的時間,而且所種植的作物必須有經濟價值,才能兼顧農民生計,因此在技術及經濟效益兩者皆可行的條件下,仍得作為整治方式的選擇。
環保署表示,農地污染除可能經食物吸收影響人體健康外,污染物亦可經由接觸、吸入及誤食進入人體,污染較嚴重的土地,以工程方式整治有其必要性。至於污染較輕的農地,是否得直接以植物吸收進行改善,或整治後農地改種非食用作物,因涉及作物產銷問題,該署將與農委會繼續研商克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