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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環保設施工程品質 環保署96年度工程品質查核績效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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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管理
97-06-05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督察總隊 ]

環保署為提升環境保護設施工程品質,成立「工程品質查核小組」,積極輔導及查核全國環保設施工程,要求各工程機關、監造單位及承包商,做好環保設施工程三級品質管制,並由查核小組嚴格執行查核,96年度查核績效經工程會評定名列中央部會甲等第1名,另96年度配合工程品質查核執行的公共工程防災查核,亦經勞委會考核評定第2類甲等第3名,表現優異。

環保署為確保自辦或補助地方政府辦理的環保設施工程的施工品質,自93年起成立「工程品質查核小組」,對於自辦工程及補助地方政府辦理的工程進行工程品質查核工作,為有效落實查核,建立完整的工程品質查核標準作業程序,包括查核前準備、查核文件的確認、缺失扣點機制、缺失改善的確認等,並整合相關作業於96年8月導入ISO 9001制度及精神,創全國首例通過ISO 9001認證。 96年度並加強施工階段追蹤並定期申報管控工程執行進度,配合不定期或無預警的工程施工品質查核及輔導追蹤改善機制,督促改善工程缺失,共完成62場次工程品質查核,其中甲等10場次占16﹪,乙等49場次占79﹪,丙等3場次占5﹪。對於所發現缺失,均要求限期改善並辦理複查。

環保署進一步表示,為致力提升環保設施工程品質,在96年度中依據工程會頒布之「查核結果品質缺失懲罰性違約金機制」,嚴格執行工程查核缺失扣點,總扣點為908點,其中專案管理單位(PCM)扣40點、監造單位扣467點、承包商扣401點,佔全國扣點之冠,並針對這些缺失將透過講習訓練並辦理工程查核觀摩與實作,以進行經驗傳承與缺失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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