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為維護環境空氣品質,減少空氣污染物排放來源,特於去年起成立專責小組聯合地方環保局對南部地區57家石化業進行聯合稽查,應用紅外線氣體檢漏儀快速篩檢,揪出看不見的空氣污染物有機溶劑的洩漏,再以攜帶式火焰離子偵測器檢測洩漏值,2年來完成57家石化廠所有製程設備元件216萬點的全面篩檢,查獲元件洩漏超標58處,告發40件,裁罰金額達600萬元以上,並節省檢測委辦經費高達2億6千萬元,創造以智慧督察,守護空氣,污染管制的新契機。
環保署表示,與地方環保局聯合稽查除全面篩檢設備元件外,並同步進行石化廠之煙道連續監測系統(CEMS)、標準氣體查核(CGA)檢測、管道揮發性有機物(VOC)檢測及揮發性有機物(VOC)申報查核等管制作為,並提醒事業其製程、設備元件、輸送管線、儲槽等單元流動性的原物料、中間產物及產品都是他們的成本,做好自主管理,除可減少原物料外洩浪費成本,又可減少空氣污染,達到維護好空氣大家齊努力的雙贏目標。
環保署說,自107年開始執行科學儀器檢測石化廠設備元件,林園工業區及大社工業區的監測站顯示周界空氣品質VOC,均有大幅改善的情形,表示石化工業區空氣品質已獲得明顯改善趨勢,對比高屏地區空品測站不良日(AQI>100)日數也是逐年降低,環保署對維護民眾的環境空氣品質作為是有效的,該署將持續努力。
環保署也提醒事業,空氣污染防制法修正後,事業排放空氣污染物應符合排放標準,若經督察發現違法情事,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規定,罰鍰上限高達2,000萬元,情節重大者,得令其停工或停業,必要時,並得廢止其操作許可或勒令歇業。目前進入空氣品質不良季節,呼籲事業能依規定做好空氣污染防制工作,環保署將持續透過中央地方共同合作,推動相關空氣污染管控措施,期望減少各類污染源之排放量,逐年降低空品站不良日(AQI>100)的日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