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昇國內環保機關及公私場所對於固定污染源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的管理能力,行政院環保署11月5日於高雄市召開「固定污染源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研討會」,會中邀請國內外專家學者及有實務經驗者,針對國外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現況及國內實廠管理經驗進行研討,期作為未來法規修正及政策研擬之參考,並提供業者操作管理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經驗之交流。
環保署指出,為有效監控大型固定污染源的空氣污染排放狀況,自82年至今,已陸續公告三批次公私場所應設置連續自動監測設施及與主管機關連線的固定污染源,包括電力設施、大型鍋爐、水泥業、鋼鐵冶煉業及垃圾資源回收廠等,達105家工廠,佔固定污染源六成以上排放量。該署並於92年12月發布「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加強連續自動監測設施操作、定期校正測試及連線作業等管制。
本次研討會中,美國康乃狄格州立大學劉士勵博士及致遠管理學院曾庭科教授,分別針對美國及德國的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法規作解析,並與我國進行比較;另國內對連續自動監測設施操作管理良好的中國鋼鐵公司及亞洲水泥公司花蓮廠,於會中提出其連續自動監測設施實際操作管理方式及經驗,供其他單位參考。
環保署表示,希望藉由本次研討會,除使各方瞭解國外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的管制發展趨勢外,並籲請業者重視監測設施之操作管理,有效監控空氣污染排放狀況,以維護空氣品質,此外,連續監測數據並可作為控制製程操作條件的重要參考依據,進而提昇生產效率,一舉數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