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杜絕彰化縣部分農田土壤因受重金屬污染導致廢耕事件再度發生,環保署針對該地區之電鍍業及金屬表面處理等高污染行業展開稽查行動,統計本(96)年1至3月底執行結果,共有16家業者遭告發處分,其中有1家業者未遵循停工命令仍逕行生產作業,遭移送地檢署偵辦,該署表示稽查將持續進行。
彰化縣電鍍業及金屬表面處理業目前運作中計有417家,該署3個月下來,共稽查99家列管業者,查獲16家業者違反環保法令規定,總計告發19件(包括17件違反水污染防治法,2件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該署所採集38家放流水送驗結果,仍有12家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採樣不合格比率高達31.6%;針對業者違法事證,環保署也已函請彰化縣政府依法處罰鍰及限期改善。
環保署表示,該署於94年5月訂定違反水污染染防治法嚴重污染案件罰鍰額度裁量基準,其裁量參考因素係依事業污染行為、程度或違規次數等因素加重其處罰金額,最高可處60萬元之罰鍰,期能對違規業者達到強力遏阻之效果。環保署也呼籲民眾,如發現違法情事,請勇於檢舉,立即向該署提供線索,並可隨時利用環保署免費公害陳情專線:0800- 066666通報,以便及時派員取締,以遏阻污染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