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今(108)年12月2日至3日於台北花園大酒店舉辦「第20屆亞太經濟合作(Asia Pacific Economic Cooperation ,APEC)企業/私人部門參與海洋環境永續性圓桌會議」,並邀請APEC會員體代表、國內外學者、企業與非政府組織(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NGO)共聚一堂,針對海洋環境與資源保育之議題(一)海洋污染防治及(二)海洋能源與科技進行討論與意見交換,促成公私部門合作,確保海洋環境與資源永續發展。
APEC是我國參與之重要國際組織之一,在歷屆領袖或部長會議中,如何強化公私部門夥伴關係,納入企業與私人部門之參與,業已形成APEC基本的政策,例如西元2002、2005、2010和2014年海洋相關部長會議「漢城宣言」、「巴里行動計畫」、「巴拉卡斯宣言」以及「廈門宣言」都有類似的呼籲。我國為呼應這項政策,環保署已舉辦過19次APEC圓桌會議。
本次圓桌會議共計5個會員體包括印尼、日本、韓國、美國及我國派員參加,政府部門、NGO、企業代表及專家學者參與,針對「海洋污染防治(Marine Pollution Prevention)」及「海洋能源及科技(Ocean Energy and Technology)」兩大議題進行討論,以加強企業和私人部門共同合作,保護海洋環境及確保資源永續利用。
本次會議將有16位講者於會中報告,議題涵蓋透過船舶自動識別系統(Automatic Identification System,AIS)的運用減少船舶排放對空氣污染之影響、船舶漏油造成海洋污染與防治及建立預防機制、減少船舶塑料垃圾、減少海洋垃圾及監控、海洋能源之發展、海洋可再生能源之開發與利用、風力發電等主題。會議最終綜合討論所提建議,將提供西元2020年APEC海洋及漁業工作小組(Oceans and Fisheries Working Group ,OFWG)會議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