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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利用土壤固碳能力 環境部審查通過「改進農業土壤管理方法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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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候變遷
114-03-20 [環境部氣候變遷署]

環境部溫室氣體抵換專案及自願減量專案審議會於今(20)日召開第14次會議,審查通過農業部所提「改進農業土壤管理方法學」,使我國再增加一項本土自然碳匯減量方法,期鼓勵透過此項方法學通過,帶動國內農業活動以落實增加土壤有機碳之農業土壤管理措施,協助我國達成淨零之目標。

環境部指出,原有審定公開之溫室氣體減量方法共有13類146項,而本案由農業部於113年2月提出,經草案公告、公眾意見諮詢、專家小組會議討論等程序後,於今(20)日之第14次審議會決議修正後通過,成為我國溫室氣體自願減量專案管理辦法發布後,第一個審查通過的「農業及土地利用」類別本土減量方法,其重點內容摘要如下:

一、適用範疇及條件

專案邊界涵蓋之土地須在專案起始日之前10年內屬持續穩定之農業用途使用。範疇列舉一般農耕系統下有助提高土壤有機碳儲量的主要措施,包含施用有機資材、減少耕作/改善作物殘體管理及改善作物制度,並要求任何專案措施不得導致原農業活動之產量減產超過5%,且減量成效僅得計入增加碳匯,不得計入減少排放的部分。

二、量化方法設計

本方法著重評估土壤有機碳(Soil organic carbon, SOC)之變化,提供三種不同的量化方式,包含(1)測量和建模、(2)直接測量及(3)預設係數之方式,以適應不同的專案規模和需求,另凡是會導致碳庫或排放源變化超過5%之專案相關管理措施,均須納入專案考量及計算。

三、申請個案須適時納入環境衝擊分析

本方法適用範疇包括施用有機資材、改善作物殘體管理及改善作物制度等措施,為充分考量相關措施可能的影響,如施用有機資材可能影響地下水水質,在推動時須衡量個案情形進行周遭環境之衝擊分析及採取因應措施。

四、接軌國際作法予以即時修訂

因土壤的不均質性,導致土壤有機碳從採樣到檢測具有許多不確定性,且不論是巴黎協定碳信用機制(Paris Agreement Crediting Mechanism, PACM)或是本減量方法參考的Verra機制,皆在檢討相關原則要求及方法論中。因此,本減量方法審定通過之附帶決議即要求後續倘PACM或Verra機制有所更新,本減量方法應即時配合調整。

環境部同時表示,申請自願減量專案需先經第三方查驗機構予以確證,故同時請農業部儘速輔導設立查驗機構,以實質促進各事業能夠投入土壤增匯之工作。

本次通過之減量方法將待農業部依會議決議修正完成後,由環境部正式公告於「溫室氣體自願減量暨抵換資訊平臺」供各界使用。環境部也提醒,透過農業管理措施之改進確實可能具有增加土壤固碳量之成效,但在專案執行期間亦有機率因大雨沖刷、高溫曝曬等因素而導致固碳效益流失,相關影響均會納入減量額度核發數量之計算;此外,欲依照本次所通過的方法論來申請自願減量專案,需投入相當人力、資源、時間與成本,提醒有意參與者應一併予以評估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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