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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針對國內廢光碟片回收處理提出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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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09-19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主任秘書室 ]

報載我國廢光碟片回收處理能量不足,衍生嚴重環保問題乙事,環保署表示,目前廢光碟片尚未公告為應回收廢棄物,惟因廢光碟片回收有其經濟價值,所以目前國內已有一家豪塑資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取得廢光碟片處理廠資格進行回收處理工作,另有兩家公司亦正申請廢光碟片處理許可中,未來處理容量將可容納國內之廢棄光碟片數量。

環保署表示,據該署九十一年委託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執行「廢光碟片回收清理探討計畫」的研究結果顯示,九十一年空白光碟片及唯讀光碟片的國內銷售量約為8.8億片,其中一般影音光碟等唯讀式光碟,使用週期約2至5年,平均以4年做為常用週期,另外空白片做為燒錄時通常會有2%左右的損壞率,作為重要資料儲存備份保存期限至少5年。因此,若以直徑12公分CD-R為60片重1公斤計算,則91年全年共約產生990噸(約6000萬片)廢光碟片。

環保署表示,由於廢光碟片產生量逐年增加,再加上其具有回收再利用價值,因此該署將積極輔導業者妥善處理,並增加處理容量,以便容納國內日漸增加之廢棄光碟片。

環保署表示,目前已公告之應回收廢棄物共有三十二項,今年度又已委託財團法人環境資源研究發展基金會評估將光碟片納入新增的公告項目,並進行整體可行性評估,其評估層面包含廢棄物產生量、環境污染影響性、消費者配合度、市場經濟影響面、技術可行性及政策執行可行性等因子,其評估結果將作為公告回收作業的參考。由於現階段廢棄光碟片的回收問題主要在於回收管道及收集系統的建立,因此,環保署非常鼓勵民間相關業者能自發建立回收系統,以解決回收處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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