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配合「服務業發展綱領及行動方案」,針對環保服務業部分,擬定「輔導資源回收相關服務產業計畫」,計畫中將藉由輔導資源回收相關產業之發展,逐步達成資源循環利用之目標。
隨著知識經濟的發展及產業結構的改變,服務業的發展已為世界各國所重視,環保服務業並為行政院核定「服務業發展綱領及行動方案」十二項服務業之一,亟需積極規劃推動,以促進環保服務業之發展。
環保署為配合目前正積極推動之「全分類、零廢棄」計畫,以綠色生產、綠色消費、源頭減量、資源回收、再使用及再生利用等方式,將資源有效循環利用,逐步達成全回收、零廢棄之目標,故將環保服務業發展的主軸訂為資源回收相關產業,擬定「輔導資源回收相關服務產業計畫」,計畫中分別針對「應回收廢棄物回收再利用」、「一般廢棄物廚餘回收再利用」、「巨大廢棄物回收再利用」、「營建剩餘土石方及營建混合物再利用計畫」以及「環保科技園區推動計畫」等五部分,擬定相關措施,輔導環保產業發展。
此計畫之推動,在應回收廢棄物回收再利用部分,環保署已公告14類31項容器及物品為「應回收廢棄物」,目前應回收廢棄物的回收處理管道雖已建置完成,但因現有處理廠的處理能量已超過我國回收量,故環保署將詳細評估是否開放進口部分具再利用價值的資源物品,以提高現有處理廠的產能利用率,並配合完善的管理制度,以避免可能衍生的污染問題。
而在廚餘回收再利用部分,環保署目前正積極推動民眾進行廚餘分類回收,並配合建立廚餘的後端再利用管道,已研擬規劃鼓勵民間投資興建具經濟規模的大型堆肥廠;另針對巨大垃圾(如廢棄傢具等)亦為近年來該署積極推動減量回收之重點工作之一。在事業廢棄物方面,營建剩餘土石方及營建混合物再利用計畫則為未來發展重點。
另為促進再生資源回收再利用,引進高級再生資源回收再利用技術及人才,激勵國內環保產業技術的研究創新與發展,以進行產業循環型整合、清潔技術、資源再生技術提升,環保署已積極規劃設置環保科技園區,引進先進技術、產業與研究發展機構,促進物質循環利用。
環保署表示,「輔導資源回收相關服務產業計畫」推動後,除可輔導資源回收相關產業發展外,亦可促進資源有效循環利用,逐步達成全回收、零廢棄之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