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已公告預告環境影響評估書件審查收費辦法第一條、第二條、第七條修正草案,歡迎各界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可於預告期間或公聽會時提出。
環保署表示,「環境影響評估書件審查收費辦法」於八十四年九月二十日發布施行,期間因管理需要曾於八十九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修正第二條條文,茲因環境影響評估法執行需要,本法及施行細則提及之環評書件眾多,因未規範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變更內容對照表、環境現況差異分析及對策檢討報告、因應對策等之書件審查收費費額,爰增列規費法規定作為法源依據;又為利於書件審查費用之查詢,將收費費額相同之環評書件合併彙整。有關本次預告之相關資料已詳載於該署綱站(網址:http://atftp.epa.gov.tw/announce/index.htm)法規命令草案預告區網頁。
環保署說,有關環境影響評估書件審查收費辦法第一條、第二條、第七條修正草案之法制流程,現正規劃辦理後續公聽、研商、報財政部同意等作業,修正後即據以辦理環境影響評估書件審查收費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