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實際反映汽油及柴油車排放細懸浮微粒(PM2.5)排放量,並加強管制及改善,環保署將調整車用汽油之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防制費費率為每公升0.3元,車用柴油為每公升0.4元,以落實「污染者付費精神」,所徵收的經費將專用於改善柴油車及汽油車污染排放,達到空氣品質改善目標。
環保署分析國內各類污染源對PM2.5濃度影響,移動污染源占整體PM2.5總量約30-37%,主要來自於尾氣中之原生性細懸浮微粒及揮發性有機物、氮氧化物等前驅物。現行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防制費並無考量移動源所排放之PM2.5,基於外部環境成本內部化、經濟誘因及管制需求,目前移動源空污費費率確有調整增加之必要。經該署分析車用汽柴油用量及所排放之PM2.5總量,擬調整車用汽油之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防制費費率為每公升0.3元,車用柴油為每公升0.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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