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焚化廠再轉型 發電/環教好鄰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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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管理
103-10-06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督察總隊 ]

國內運轉中24座垃圾焚化廠,除妥善處理一般廢棄物外,亦擔任發電、環境教育的重要任務。我國垃圾焚化處理率由90年51.5%,提升至102年的97.2%,廢棄物焚化處理量更由390萬公噸躍升至635萬公噸;尤其對於目前國內外關注的能源效益課題更繳出亮麗成績單,102年度總發電量31.3億度占我國總發電量之1.47%,另其售電量24.1億度、售電率77%、單位發電量493度、售電所得50.6億元等,皆創歷年新高,更凸顯垃圾妥善處理及營運發電績效。

民國90年起,隨著各座焚化廠興建完成陸續加入營運行列,環保署每年辦理焚化廠輔導評鑑工作,由最初「技術輔導」逐步轉型為目前「查核評鑑」;經過多年來的執行,藉由焚化廠與地方環保單位內部管理及環保署外部稽核,已建置完整焚化廠查核評鑑機制,也促使各廠重視維護管理並致力提升相關操作技術。

環保署為嘉許102年度焚化廠查核評鑑績優單位,於今日舉辦頒獎典禮,環保署副署長張子敬親自頒發特優獎予桃園縣廠、新北市八里廠等2座焚化廠,優等獎予宜蘭縣利澤廠、新北市新店廠、嘉義市廠、臺南市城西廠、嘉義縣鹿草廠、苗栗縣廠等6座焚化廠;另外,臺中市后里廠、新北市樹林廠、臺南市永康廠等3座焚化廠則因特殊事蹟獲得特別獎鼓勵。

張副署長表示,對於所有焚化廠能夠持續維持優異的營運績效並妥善處理全國垃圾予以肯定及嘉許,並提醒各焚化廠建立工安零風險觀念,重新檢視工安維護及預防相關工作,落實執行廠內自主檢查制度並加強廢棄物進焚化廠管理,排除易造成工安事件廢棄物種類進廠焚化。各焚化廠之工安表現,未來也會列為查核評鑑重點項目。

最後,環保署強調,現今焚化廠已不再侷限於處理垃圾、環保回饋設施的角色,將再次轉型,成為兼具發電、環境教育等多面向的好鄰居,維護我國優質、安全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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