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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部預告修正「物品回收清除處理費費率」草案,加速引導業者使用循環物料產製循環電子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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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循環
115-04-10 [環境部資源循環署]

環境部預告修正「物品回收清除處理費費率」草案,預計自116年1月1日起生效實施。本次修正重點包括提高電子電器物品類及資訊物品類合規塑膠再生料物品的綠色費率優惠折數,及調整顯示器、可攜式電腦、主機類及27吋以下液晶電視機的徵收費率。

環境部資源循環署為加速引導業者使用循環物料產製循環電子產品,減少原生物料的使用,針對合規塑膠再生料物品(於產品中添加25%塑膠再生料並經審查確認者)提高綠色費率優惠折數從95折調整為約85折,藉由經濟誘因提升資源有效永續循環利用,原既有已實施之環保標章產品則持續享有徵收費率95折的優惠。

循環署另表示,近年來在全民配合下,電子產品整體回收成效顯著提高,為了持續暢通回收處理管道,穩定回收基金的正常運作,經檢討回收清除處理成本、回收清除處理率、基金財務狀況等相關因素,修正電子電器物品類及資訊物品類包括27吋以下液晶電視機、顯示器、可攜式電腦之筆記型電腦及平板電腦、主機板、硬式磁碟機、機殼、電源器等回收清除處理費費率,其中筆記型電腦分3階段及平板電腦分2階段調整費率。

本次預告相關資料請參閱本新聞附加檔案,或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http://gazette.nat.gov.tw/egFront/)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https://join.gov.tw/policies/)下載,歡迎各界自公告次日起60日內,提供意見或建議供該署作為修法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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