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為防治海洋污染,保護海洋環境,確保國民健康及永續海洋資源,特由該署環訓所於本(94)年7月25日至26日辦理「船舶廢污油水管理訓練班」,召集該署水保處、環境督察總隊、北、中、南環境督察大隊及商業港、工業港所在地方環保局承辦人員、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洋巡防總局、海岸巡防總局人員參加訓練。
該訓練班將由中國驗船中心法規組組長黃余得主講「防止船舶污染相關規定及MARPOL公約」及「船舶海洋污染防治證明書、操作手冊、油貨紀錄簿等格式」,另由高雄市政府海洋局劉科長鐘麟主講「稽查技巧及管制法令-長榮偷排廢油遭美國處分案例說明」,並邀請中華海事檢定社股份有限公司李副總經理英龍講授「船舶(機艙油污櫃)構造概述」,最後由劉科長鐘麟及李副總經理英龍率領學員至基隆港現場觀摩及查核實作,期由透過訓練促使學員理論與實務兼備,並進而研擬及執行相關法令、政策方案。
環保署表示,近幾十年來,國際間海上往來之油輪愈來愈多,噸位也愈來愈大,船舶活動時,常會發生因操作性傾洩或意外溢油而造成海洋油污染事件。為防止這類因船舶活動所造成的油污染,各國已制定防止油污染相關規範和制度來解決此一問題。近數十年來,國際間亦陸續簽定許多防止海上船舶油污染公約,積極防範船舶排放油污污染海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