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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加強土壤及地下水污染事件緊急處理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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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06-24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訓練所 ]

行政院環保署環境保護人員訓練所將於94年6月27日至6月28日邀集環保單位人員,假該所(桃園縣中壢市)辦理「土壤及地下水污染事件緊急處理­培訓講習」,藉由國內外發生之土壤及地下水污染事件案例處理經驗之探討,提升環保單位人員對於土壤與地下水污染事件緊急處理的能力。

環保署表示,隨著國內經濟發展與變遷,國人生活環境所面臨之污染負荷已漸趨嚴重,土壤與地下水污染問題亦成為被關注的環保問題,亟需政府積極面對。本次係針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事件緊急處理展開訓練,希望藉此訓練的機會,透過參與學員的經驗交流,使環保人員能具備污染事件處理能力,並熟稔各項執行技術。

這次訓練課程非常豐富,除了土壤及地下污染整治法及相關法令、污染事件發生之通報、處理、公告列管以及代履行及支用之法律追償程序等之講授外,尚包括各種污染情形介紹(如污染物特性、污染物在土壤、地下水體中流布及變化)、污染整治工法之選擇、各類土水污染事件緊急應變措施、證據保全辦法及案例說明、以及緊急污染事件之現場作業安全事項等。

環保署表示,自從民國89年制定「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施行以來,除了陸續訂定各項行政規則外,並即著手建置重金屬污染場址整治技術,整理國內整治實例,檢討國內污染場址使用各種處理方法之整治成效,以期建立完整土壤及地下水管理制度,並積極辦理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相關訓練,使人與事密切配合,而利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計畫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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