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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署揪空污 一天查獲10家 罰鍰破百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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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環境管理
107-11-08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督察總隊]

近日西半部地區受偏東風影響,且因背風面及風速偏弱影響,空氣擴散條件不佳,造成ㄧ片霧濛濛及空品紅色現象,環保署三區環境督察大隊啟動強力督察稽查行動,全面針對北、中、南地區重大空污排放量事業進行深度查核檢測,並依空氣品質不良應變計畫加強查核,展現努力維護空氣品質的決心,並呼籲業者確實操作空氣污染防制設備,以及因應空品不良實施製程降載減排措施,以共同維護空氣品質。

為此環保署除持續藉大數據分析及人工智慧技術輔助環境執法,同時環保署組成專案應變隊,督導地方環保機關啟動一級空氣品質應變機制,動員多組人力執行固定污染源查緝,對象包括空氣污染物排放量大之特定行業(如塑膠業及玻璃製造業等),人口密集度較高之鄰近工業區固定污染源(如臺中、后里及關連工業區等),以及空氣污染物種類較複雜之石化產業等(如林園、大寮及仁武等地區),進行全國性的固定污染源全面深度稽查工作,並提醒業者應確實操作空氣污染防制設備,以及依據空品惡化資訊配合工廠製程降載減排措施,以減少污染物排放量,維護空氣品質,如經查獲違規情事將依法嚴懲,依法可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罰鍰。

今(8)日環保署再度動員18車組55位督察同仁,共計查核29家(件),查獲違反環保法規告發及移送共計12家(件),違規事實包括未依許可排放管道逕行排放、設備元件檢測不合格、未依許可證內容進行設置或變更、漏繳空污費、未依法停工或停業及露天燃燒等。告發對象包含新北市樹林區、桃園市龜山區、臺中市大里區、霧峰區、西屯區,雲林縣斗六市、高雄市仁武區及湖內區,違規者依法可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罰鍰之規定,初估處分金額總計達新臺幣100萬至700萬元。其中,未遵循停工命令之事業,則當場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移送地檢署偵辦。

環保署強調,今年以來環保署環境督察大隊已篩選北、中、南地區各重大污染排放事業,有系統性的應用紅外線氣體檢漏儀及火焰離子檢測儀,加強執行設備元件檢測,檢測超標者依法告發限期改善。未來仍將持續積極與地方環保局共同合作,實施專案查核,以有效提升整體環境空氣品質,並呼籲製程有空污排放業者應該做好污染防制措施,共同維護我們的生活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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