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為使燈管(泡)回收基金合理運作,將自101年1月1日起調漲燈管(泡)的回收清除處理費徵收費率為每公斤31元,較現行的27元調升15%。另,因高強度照明燈管的回收清除處理成本與其他燈管(泡)相近,故其費率由現行每公斤32.48元,亦一併調整為每公斤31元。
環保署指出,我國廢燈管(泡)的回收處理量逐年穩定成長,自91年的523公噸,成長至99年的5,052公噸,回收率已超過8成。現行以較低回收率設算的費率,已無法支應補貼支出,預估至100年底,燈管(泡)的回收基金虧絀將達3.2億元。
環保署表示,本次費率調整後,業者若全數轉嫁給消費者,以40瓦直管日光燈為例,每支零售價約提高0.8元;若為21瓦省電燈泡,每個零售價約提高0.4元。但因燈管(泡)市場競爭,業者可能無法全數轉嫁,因此對物價衝擊不大。該署未來也將視基金情形,繼續檢討合理費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