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為加強營建工程噪音管理,於去(95)年11月8日修正發布噪音管制標準時,大幅修正營建工程噪音管制規範,採整體音量方式管制,以解決營建機具同時運作擾寧的問題。
依公害陳情案件統計資料顯示,95年11月8日至96年2月8日營建工程噪音陳情有效處理件數為1437件,較94年同期538件增加約900件左右,而稽查不合格件數亦由55件增加至187件,較原稽查不合格率提高約3倍左右,由此顯示營建噪音改以整體音量管制,將可有效促使業者改善營建噪音。
環保署表示,由於營建工程多位於都會人口密集地區進行,且同時有多項機具同時運作,所產生之合成音量,對工地周遭民眾生活安寧產生嚴重衝擊,故該署於本次修法將營建噪音比照工廠(場)、營業場所及娛樂場所管制方式,由機具個別噪音管制修正為整體音量管制,以反映實際營建音量,期有效促使業者確實改善其噪音源。
環保署另呼籲營建工程負責及施作人員,在營建工程施作前,須先加強相關噪音防制措施,使用低噪音營建機具,並避免於晚、夜間進行施工及同時使用多項營建機具,以維護環境安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