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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縣首座畜牧糞尿資源化大代小處理設施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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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質保護
113-03-14 [環境部水質保護司]

環境部與嘉義縣政府合作補助畜牧場示範新設畜牧糞尿資源化處理設施,協助集運處理鄰近畜牧場畜牧糞尿,解決畜牧小場分散、廢水濃度低、污染量大、處理成本高等問題,沼液沼渣還肥於田。嘉義縣首座大代小資源化設施日前完工,其啟用後,不僅可改善北港溪水質,亦可節省相當於一年2.5萬包之化肥,產生之沼氣發電量可達8萬度/年,畜牧廢水能資源化處理,沼液再利用落實循環經濟。

環境部表示,該場歷年都很支持畜牧糞尿資源化政策,106年申請沼液沼渣農地肥分使用,施灌成效良好,續於112年申請增加施灌農地面積;環境部亦陸續於108年補助購置1輛沼渣沼液集運車輛,110年12月29日補助新設進場廢水設備、沼氣發電機組、輸送管線等資源化集運處理設備,為嘉義縣第一家大場代小場案例,收集畜牧場約4,000頭豬廢水共同處理,除將畜牧糞尿轉化為資源,回歸農地肥分使用外,亦可減少廢水排放至河川,改善北港溪水質,另外產生之沼氣可轉化成綠電後售電,減少溫室氣體排放,落實循環經濟。

環境部自105年起推動畜牧糞尿資源化政策,已完成推動全國畜牧糞尿資源化利用之畜牧場達3,522場次,累計許可施灌量1,145萬公噸/年,畜牧糞尿資源利用比率39.51%。施灌農地面積達4,718公頃,節省水污費1億2,288萬元/年;有機污染物削減量7萬2,958公噸/年;施灌氮量1,759公噸/年,相當於台肥5號肥料27萬1,762包,節省肥料錢1億1,142萬元/年。

畜牧糞尿廢水處理朝向淨零碳排與資源循環,已經是必要的趨勢及方向,環境部水保司說明,水污法已修法設定畜牧廢水再利用的目標,114年20至1,999頭的中小型畜牧場應達成再利用率5%、116年2,000頭以上大型畜牧場應達成再利用率10%,期盼本案能持續拋磚引玉,吸引更多畜牧業者加入資源化利用的行列,共同攜手合作加入落實淨零循環,提升水體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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