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簡稱行政院永續會)為強化社會大眾與政府單位對永續發展的正確理解,鼓勵全民參與永續發展行動,並型塑行政院永續會之形象,特舉辦「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標誌(LOGO)徵選活動」,歡迎對本項設計有興趣之中華民國國民、公司行號、機構或團體踴躍參加。有關本活動之參選資格、 評選方式、評審作業、評比標準、作品規格等,請參閱「行政院永續發展委員會全國資訊網」之「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標誌(LOGO)徵選活動簡章及徵選規定」(http://nsdn.epa.gov.tw/)。
活動截止收件日自即日起至本(103)年8月15日止,評審團由永續會專家委員及學術與社會團體委員組成,評選出優等1名及佳作3名。優等作品可得獎金新臺幣拾萬元整及獎座一只,佳作作品可得獎金新臺幣貳萬元整及獎座一只,以茲鼓勵。得獎作品將公布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簡稱環保署)及永續會網站。
「永續發展」(sustainable development)依據聯合國定義為「能滿足當代的需要,同時不損及未來世代滿足其需求能力之發展」,其落實是建構在「環境保護、經濟發展及社會正義」三大領域上,強調世代正義與三大領域的均衡共存。參賽者創作主題應依據永續會宗旨,展現永續發展理念,設計一款形象識別標誌。
環保署兼辦永續會秘書處業務,為使有興趣之民眾瞭解徵選規定,訂於7月11日下午2時在法鼓德貴學苑7樓(臺北市延平南路77號7樓)舉辦本活動徵選說明會,歡迎有興趣的民眾踴躍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