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塑鋼鐵公司今日專程至環保署拜會,針對媒體報導:「環評不過關,就不蓋了」提出澄清,並對環評審查程序進行了解。
環保署表示,由於本案屬於煉鋼廠的設置,依照「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第三條規定,應辦理環境影響評估。目前該署尚未收到本案環境影響說明書,希望台塑鋼鐵公司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相關規定辦理,有關本案之審查作業,將按環評法令規定之程序進行(詳如流程圖),該署將秉持一貫尊重環評委員專業審查之原則辦理。
環保署強調,依行政院 謝院長於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相關會議中指示,本案環評需納入二氧化碳及水資源之審查,因此,該署環評審查委員會及專案小組將本於權責及專業,針對本案包含溫室氣體排放之各項環境因素、水資源運用及可能對環境之影響審慎審查,環保署不會預設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