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為鼓勵廠商計算商品或服務之碳足跡,自即日起至100年8月17日止,受理申請「100年度產品碳足跡示範案例」,以輔導國內產業建立產品碳足跡管理機制,進一步檢討溫室氣體減量對策,並可申請我國產品碳足跡標籤證書,完成產品碳足跡揭露。相關資料請自環保署「台灣產品碳足跡資訊網」(http://cfp.epa.gov.tw)首頁「檔案下載專區」列印參考。
環保署指出,「100年度產品碳足跡示範案例」係為鼓勵更多產品類別揭露碳足跡,因此,得由各產業同業公(協、商)會會同所屬會員(廠商)或由廠商自行提出申請。該署將甄選出6項產品做為示範對象,由該署擇定的輔導單位協助廠商完成建置碳足跡產品類別規則、產品碳足跡盤查及第三者查證工作,並提出我國產品碳足跡標籤證書申請;其中,第三者查證及申請產品碳足跡標籤證書所需費用由示範廠商自籌。
環保署表示,產品碳足跡係指產品從原料取得、製造、配送銷售、使用及廢棄處理回收等生命週期各階段所排放的溫室氣體,以二氧化碳相當數量表示之總和。廠商可藉由產品碳足跡盤查找出供應鏈中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的機會,同時可以降低成本;消費者亦可於使用及廢棄處理回收階段共同考量減少碳足跡,能夠達到減少溫室氣體產生之加乘效果。
該署目前審查通過30家廠商77件產品碳足跡標籤,取得碳標籤產品類別包括洗髮精、護髮包、擦手紙、影印紙、毛巾、毛毯、蘭花、LED射燈、螢光燈管、包裝飲用水、飲料、果汁、糖果、餅乾、蛋、布丁、泡麵、沙拉、熱狗、膠帶、吸管、雜誌、電視機、液晶螢幕、無線網路路由器、筆記型電腦、投影機、數位相機及電子書閱讀器。
環保署表示,申請所需資料請至「台灣產品碳足跡資訊網」列印書面文件1式3份與光碟1份,於100年8月17日下午5時前郵寄或親送環保署委託之執行單位「社團法人台灣環境管理協會」 (地址:23145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48號6樓之1),洽詢電話:02-29122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