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自八十九年二月「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公布三年多以來,已完成整治法十一項相關子法及十項行政規定發布及公布,並於九十年十一月依法開徵整治費,截至目前為止累計收入金額達十五億三、○三二萬一千元整。。
環保署表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公告後,確立我國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工作的法令執行依據,亦使污染場址處理有明確的執行規範。
目前對於有土壤及地下水污染之虞場址調查工作,環保署已完成全國三百一十九公頃達第五級農地土壤重金屬調查與場址列管工作,完成全國站齡超過十年以上五百九十一座加油站、一百九十三處大型儲槽及十五處非法棄置場址污染潛勢調查工作,
對於其他工業污染個案陳情案件查證工作,環保署表示,達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管制標準的場址已依法公告污染控制場址,其中農地類一、二三三筆(面積約三○五公頃)、加油站十座、儲槽五處、工業污染(廠)場址九處,另協助污染場址辦理相關緊急應變、污染改善、控制及整治工作,目前已完成十筆三、二公頃農地污染改善及二處控制場址整治工作,依法解除公告列管。未來環保署會持續辦理全國土壤及地下水有污染之虞場址查證、緊急應變、公告列管及整治事宜,以推動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工作。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係屬國內環境保護的新興課題,環保署為加強培育國內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專業人才,提昇國內污染整治技術能力,辦理環保人員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採樣、檢驗、整治、復育技術訓練班六期次、地理資訊系統操作講習班五場次及相關專題演講及宣導會訓練課程六十九場次(一百五十四小時),以提昇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工作執行成效。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工作執行迄今,已逐步由場址污染查證邁入污染影響評估與污染控制整治階段。有鑑於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工作的複雜度,如污染範圍判斷需要科學資料佐證,而處理技術選擇需主客觀因素考量,因此未來推動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預防保護,建立務實可行的整治方向,兼顧國內社會經濟發展現況,以達成確保土地及地下水資源永續利用,改善生活環境,增進國民健康的目標,仍需持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