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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地區陸空聯合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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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環境管理
96-09-27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北區督察大隊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賡續推動北部地區陸空聯合稽查,本(9)月27日續由該署環境督察總隊北區環境督察大隊及臺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聯合派員登乘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直昇機,於大臺北、基隆市交界地區執行空中繞行鳥瞰巡視,過去露天燃燒等空氣污染情事已不多見,顯示近年來推動之陸空聯合稽查管制計畫,對異常排放污染物之工商廠場得以迅速查獲並依法告發後,有效嚇止轄內北部地區縣市違法焚燒廢棄物及各類空氣污染物之行為。

為強化消弭地面之平面稽查死角之不足,近年來,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已結合臺北市、基隆市、臺北縣、桃園縣、新竹縣市等地方環保機關,多次聯合登乘直昇機巡察及重點佈建多組地面稽查車組,採取立體作戰展開陸空聯合稽查行動,有效機動打擊各類污染情事。本(27)日又續聯合出擊,從松山機場升空鳥瞰巡視,針對廢棄物焚化廠、砂石棧場、露天燃燒、工商廠場固定污染源等各污染源進行稽查;並沿淡水河流域、基隆河流域、新店溪流域、大漢溪流域流域繞行監視,執行空、水、廢等全方位稽查管制,發揮中央地方聯合全力打擊不法污染之功效。

環保署表示,一旦於空中發現有露天燃燒、固定污染源異常排放污染物或工礦廠場異常排放廢水情形者,立即攝影、拍照、記錄,並迅通聯地面稽查車組趕往現場,進行全方位衛星定位稽查取締及建檔管制。另如發現有污染之虞者,亦將列管並納入後續重點稽查之對象,冀收防杜業者不法之嚇止功效。

環保署強調,禁止露天燃燒及異常排放污染物為現階段加強管制重點,違法者將依法嚴處。如露天燃燒造成空氣污染,將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處罰5仟元至10萬元,如係工商廠場排放黑煙等空氣污染物,將可處罰10萬元至100百萬元。籲請工商廠場事業及民眾切勿任意污染空氣,絕不可心存僥倖以身試法,期全民攜手共維清新之環境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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